号: 743055758/202101-00029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1-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

作者: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1-01-29 09:49 信息来源:市委编办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加快构建“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省委编办决定开展市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工作,并确定在我市先行试点后向全省全面推开。2020年7月、11月,省委编办分别下发《关于开展市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试点的函》(皖编办清单函〔2020〕24号)、《关于全面推开市级(含市辖区)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的通知》(皖编办〔2020〕189 号)。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部署,我市分两个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8~9月份):试点。制定试点方案、召开动员培训会、成立集中审核组。以统筹全省的视角,集中审核比对数千事项,汇集甄别法规依据数万条,集中讨论疑难问题十六类,形成了“两个目录”和“一个说明”的试点成果,即:《市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统一规范参考目录》《市级依职权类事项依据文件目录》和《省以下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试点工作梳理口径、方法及常见问题处置说明》。

第二阶段(12~1月份):认领。2020年11月底,省委编办下发《市级(含市辖区)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指导目录》。市委编办认真组织市直单位和3个区,结合实际,经2次比对确认(如:无煤矿开采企业涉及处罚和强制可不认领),形成两个目录,区级目录由各区政府组织认领发布。

根据《黄山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文件签发程序,2021年1月29日印发《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黄政秘〔2021〕7号)。

三、工作目标

市级(含市辖区)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要素(名称、类型、依据等)统一、标准统一、数量相当;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规范自由裁量权,促进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进一步厘清部门间职责,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

四、对象范围

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覆盖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驻黄有关单位等

五、重点内容

统一规范后,《黄山市市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包含市级33家单位,行政处罚2661项、行政强制125项;《黄山风景区管委会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包含:黄山风景区管委、黄山风景区公安局、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行政处罚1074项、行政强制73项。

六、创新举措

一是以大动员全培训为前提,推动解决认识问题,构建了清单工作的最大同心圆。二是以定方案细措施为抓手,推动解决思路问题,打造了推进工作的速度倍增器。三是以梳口径记口诀为标尺,推动解决方法问题,建立了梳理检验的可控全流程。四是以抓集中抓攻坚为保障,推动解决审核问题,解答了试点一揽子的疑难杂症。五是以统数字深分析为基础,推动解决升华问题,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示范模板。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督促各部门按规定对外公开,严格执行依职权类权责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督促各部门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和反馈制度;三是落实《黄山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实行动态调整。

八、名词解释

“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全省各级各类清单要素(依据、种类、名称等)统一、标准统一、上下衔接,形成以权责清单为主干、关联清单为支撑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

依职权类权力事项:主要指权责清单十大类权力类型中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两类权力事项,用于区别依申请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