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提高我市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者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我市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将黄山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黄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背景
一是2021年12月7日,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印发《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皖减救〔2021〕2 号),在内容上进行了大量修改完善。按照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各地须依据《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二是近年来,我市经济高速发展,一旦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交通瘫痪,将对我市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影响和损失,新的发展形势对高效应急处置提出更高要求。三是机构改革,原《预案》中责任部门的职责调整较大,新《预案》的修订应与机构改革的变化相适应。因此,我局对《预案》进行修订。
二、《预案》修订过程
(一)起草初稿
市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2月正式启动《预案》起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黄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预案,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12月初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二)市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征求意见
2021年12月,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向各有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了《预案(初稿)》。
(三)专家评审
2022年3月,邀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专家在市应急局会议室进行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建议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第二稿《预案(初稿)》。
(四)合法审查
经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对《预案(草稿)》进行法制审查后,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审核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第三稿《预案(初稿)》。
(五)市政府审核通过
2022年6月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通过,6月24日正式印发。
三、《预案》主要内容
修订后《预案》共11部分。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包括指挥部组成及职责、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工作组构成及职责、专家组等内容。
(三)应急准备,包括避难场所准备、物资准备、队伍准备、宣传培训与演练、社会动员。
(四)预警级别与发布,包括预警级别、预警发布、预警响应。
(五)灾情报告和评估,包括灾情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灾情报告时限要求、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六)应急响应,包括Ⅳ级响应、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启动条件调整。
(七)信息发布。
(八)灾后恢复重建,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援助、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
(九)应急保障,包括人员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交通运输保障、通讯保障。
(十)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包括表彰奖励、责任追究。
(十一)附则,包括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
四、政策解读咨询
如对《预案》政策不明晰之处,可咨询黄山市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和物资保障科,咨询电话:0559-2355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