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17 09:26 信息来源:黄山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应急管理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应急管理局,黄山风景区安全监管局,黄山高新区安监环保局,市局各科室(中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急管理信息中心: 

现将《2023年全市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3年全市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黄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331

附件

 

2023年全市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主动公开,突出重点领域,推进基层两化,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平台建设,做好监督保障,推动全市应急管理政务公开质量效果不断提升,为现代化美好黄山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加强主动公开,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1.按规定要求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对规范性文件以半年为一个周期进行集中发布,统一提供规范正式文本下载(WORD版和PDF版)。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市司法局做好市级政策文件库建设。(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加强规划公开,及时公开《黄山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黄山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黄山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黄山市应急物资保障规划(2021-2025)》《黄山市十四五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科;时限要求:11月底前)

2.提高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主动公开黄山市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提升项目实施进展信息,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责任科室:办公室会同各项目承建科室;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3.及时更新本部门建议提案办理、公务员招录情况、财政资金、乡村振兴、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等栏目信息,公开相关内容。(责任科室: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4.推进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救灾物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考试机构、危险化学品注册登记等信息。探索编制直属事业单位主动公开目录体系。(责任科室:办公室、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二、突出重点领域,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5.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部署,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提升年活动,着力优化公开目录,加强涉及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的信息公开,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时限要求:2023年底前)

6.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获取应急管理信息的便捷度,扩大大应急政府信息的受众度,发挥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优势,积极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建立事故灾害预警联合、同步发布机制,不断增强政府信息的权威性、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舆情引导管控的有效性。(责任科室: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火灾防治和防汛抗旱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科;时限要求:2023年底前)

7.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隐患管理、信用管理、执法检查信息、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安全生产月等信息。(责任科室: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8.继续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双公示等行政执法全过程公开,定期发布行政执法相关统计数据。(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9.在依法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全文的基础上,制作并同步发布事故调查报告简版和事故调查报告解读,进一步提升事故调查报告的可读易读性,着力增强事故调查处理的警示教育作用。(责任科室: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10.加强灾害事故救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备灾管理、灾后救助、款物管理等相关信息。(责任科室: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时限要求:2023年底前)

三、推进基层“两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1.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指引》《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指引》落实,开展基层两化评估工作,推进问题整改,持续提升基层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主动公开水平。(责任科室: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各县区级应急管理局;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12.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创建示范点建设,巩固两化创建成效,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应急系统基层政务公开质量效果不断提升。(责任科室:办公室,各县区级应急管理局;时限要求:2023年底前)

13.着力发掘各地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在市应急系统总结推广。(责任科室:办公室,各县区级应急管理局;时限要求:11月底前)

14.适时修订标准目录,规范公开救灾资金申报、接收、发放信息。村集体要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并做好材料留存供村民查询。(责任科室: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各县区级应急管理局;时限要求:2023年底前)

四、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执行公开制度

15.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责任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源头管理,强化审查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有效防范化解政府信息公开泄密风险。(责任科室:办公室会同各科室;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16.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17.依法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会同相关科室;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18.根据市政务公开办最新要求及局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修订工作,确保局公开目录全面符合国家和省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责任科室:办公室会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五、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19.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科室、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责任科室: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20.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问答解读、图片图表解读、短视频解读等方式,开拓使用场景式漫画解读。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文字解读材料要对原文件政策背景、出台目的、起草过程、工作任务、创新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方便公众理解;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其他形式解读材料要以场景、实例、数据等增强解读效果。积极申报优秀政策解读案例。(责任科室:各政策起草科室负责落实;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21.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22.开展有特色的专题公开,统筹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服务社会公众全面便捷了解各项制度规定。(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23.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3日内规范办理留言栏目咨询事项。(责任科室:办公室;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24.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应急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责任科室: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六、压紧压实责任,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25.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和工作台账,梳理形成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细化落实措施和时间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定期反馈工作进展。对于市政府重点任务中市局承担主要责任和牵头工作的事项,要于重点任务分工印发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工作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工作路径和进度安排。(责任科室: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26.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到位。(责任科室:办公室;时限要求:3月底前)

27.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有效改进作风,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责任科室:办公室;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28.加强队伍建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大力提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责任科室:办公室;时限要求:6月底前)

29.突出数据和实效,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报告,按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责任科室:办公室;时限要求:2023年底前)

30.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事项,跟踪督办、协调推进,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测评通报制度,定期报告局机关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情况,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时效。(责任科室:办公室;时限要求:2023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