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55758/202307-00027 信息分类: 公共服务清单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2-12-01
发布机构: 黄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7-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2024-01-10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失效

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保留事项

作者: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3-07-31 15:08 信息来源:黄山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附表7
   市应急管理局  调整后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2022年版)
序号 事项
名称
设定依据 对应权力事项名称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收费标准
及依据
监督方式 委托主体 申报条件 工作流程 办理时限
资质条件 资质依据
1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改)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第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第十二条第一款: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五)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资质认可范围符合要求的安全评价机构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具备本办法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接受其资质认可范围内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 市场调节 监督电话:0559-2355233 行政相对人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或委托 1、接受委托;2、收集项目基础资料;3、现场踏勘;4、编写报告;5、提交成果。 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商定
2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资质认可范围符合要求的安全评价机构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具备本办法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接受其资质认可范围内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 市场调节 监督电话:0559-2355233 行政相对人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或委托 1、接受委托;2、收集项目基础资料;3、现场踏勘;4、编写报告;6、提交成果。 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商定
3 非煤矿矿山安全现状评价(仅限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以及石油天然气独立生产系统和作业单位)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8号修改)第六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第十九条第一、二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三)本实施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相应文件、资料。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以及石油天然气独立生产系统和作业单位还应当提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合格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资质认可范围符合要求的安全评价机构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3号)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具备本办法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接受其资质认可范围内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 市场调节 监督电话:0559-2355233 行政相对人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或委托 1、接受委托;2、收集项目基础资料;3、现场踏勘;4、编写报告;7、提交成果。 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商定
4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安全评价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第八条:批发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符合安全评价业务范围要求的甲级或乙级资质的机构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2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0号修改)第六条: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取得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下列建设项目或者企业的安全评价,必须由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一)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三)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四)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其他大型生产企业。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或其有关部门对安全评价有特殊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市场调节 监督电话:0559-2355329 行政相对人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或委托 1、接受委托;2、收集项目基础资料;3、现场踏勘;4、编写报告;8、提交成果。 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商定
5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7条: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第六条:标准化定级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各级定级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作为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以下简称组织单位),委托其负责受理和审核企业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1)、监督现场评审过程和质量等具体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单位名单。各级定级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单位负责现场评审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确认(三级标准化企业确认)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第六条:标准化定级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各级定级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作为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以下简称组织单位),委托其负责受理和审核企业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1)、监督现场评审过程和质量等具体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单位名单。各级定级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单位负责现场评审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市场调节 监督电话:0559-2355233/2355329/2355073 行政相对人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或委托 1、接受委托;2、收集项目基础资料;3、现场踏勘;4、编写报告;9、提交成果。 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商定
6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三)安全评价报告。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资质认可范围符合要求的安全评价机构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具备本办法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接受其资质认可范围内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 市场调节 监督电话:0559-2355329 行政相对人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或委托 1、接受委托;2、收集项目基础资料;3、现场踏勘;4、编写报告;10、提交成果。 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商定
7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并按照安全评价报告的意见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整改。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资质认可范围符合要求的安全评价机构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具备本办法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接受其资质认可范围内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 市场调节 监督电话:0559-2355329 行政相对人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或委托 1、接受委托;2、收集项目基础资料;3、现场踏勘;4、编写报告;11、提交成果。 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商定
8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第十二条第一、二款: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报告报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资质认可范围符合要求的安全评价机构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3号)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具备本办法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接受其资质认可范围内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 市场调节 监督电话:0559-2355329 行政相对人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或委托 1、接受委托;2、收集项目基础资料;3、现场踏勘;4、编写报告;12、提交成果。 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商定
9 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资质认可范围符合要求的安全评价机构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3号)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具备本办法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接受其资质认可范围内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 市场调节 监督电话:0559-2355233 行政相对人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或委托 1、接受委托;2、收集项目基础资料;3、现场踏勘;4、编写报告;13、提交成果。 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商定
10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改)第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符合工程设计业务范围要求的甲级或乙级资质的机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公布,住建部令第24号修改)第六条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个别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市场调节 监督电话:0559-2355233 行政相对人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或委托 1、接受委托;2、收集项目基础资料;3、现场踏勘;4、编写报告;14、提交成果。 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商定
1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改)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详细设计开始前,向出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符合工程设计业务范围要求的甲级或乙级资质的机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公布,住建部令第24号修改)第六条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个别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市场调节 监督电话:0559-2355329 行政相对人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或委托 1、接受委托;2、收集项目基础资料;3、现场踏勘;4、编写报告;15、提交成果。 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商定
12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改)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第十二条第一款: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符合工程设计业务范围要求的甲级或乙级资质的机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公布,住建部令第24号修改)第六条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个别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市场调节 监督电话:0559-2355233 行政相对人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或委托 1、接受委托;2、收集项目基础资料;3、现场踏勘;4、编写报告;16、提交成果。 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商定
13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改)第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第十二条第一款: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符合工程设计业务范围要求的甲级或乙级资质的机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公布,住建部令第24号修改)第六条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个别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市场调节 监督电话:0559-2355329 行政相对人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或委托 1、接受委托;2、收集项目基础资料;3、现场踏勘;4、编写报告;17、提交成果。 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商定
 
 
市应急局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