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10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11月重点工作安排
一、10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燃气安全等专项活动。截至11月2日,全市共发生列入统计上报的生产安全事故16起、同比增加6.7%,死亡17人、同比下降5.6%,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是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完成全市10家有限空间企业指导服务,跟踪隐患整改;联合市卫健委对5家粉尘涉爆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1家金属冶炼企业“双随机”检查。
三是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对2023年第二次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检查自查及市级检查查出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并填报至系统;组织省级专家开展化工园区市级复核;组织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辨识,并对企业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核实。
四是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组织皖南矿山救护队到休宁县、祁门县和歙县开展地下矿山自救能力培训;开展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的宣传贯彻工作。
五是防灾减灾工作。向省应急厅报送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摸底表及资金申请报告和评估报告;开展10.13日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
六是防汛抗旱及森林防灭火工作。会同市资规局、水利局赴黄山区、歙县复核基层防汛抗旱标准化建设;与市林业局、森林消防三大队联合开展巡查巡护和宣传教育工作。
七是安全生产季度评议。根据安全生产季度评议有关要求,完成对区县的打分,并向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报送相关材料。
八是应急管理其他有关工作。根据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要求,赴浙江湖州市、江苏无锡市应急局学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前责任追究、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等相关工作先进经验;联系对接推进衢黄南饶应急联盟机制建设有关事项;完成应急管理系统区县互查。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对照省安委会《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暨四季度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内容,细化各单位分工,梳理台账资料,查漏补缺。
二是持续做好省安委会《安全生产提示函》内容整改工作。
三是对歙县、祁门县下发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印发区县交叉互查工作通报,督促11月底前完成问题隐患整改;起草《黄山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四是继续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认真落实2023行动精准执法阶段重点工作任务;适时提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重大隐患行动推进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实施挂牌督办。
五是做好黄山市宏昊化工科技有限公司“7·1”一般亡人事故行政执法案。
六是迎接省复核组对徽州区化工园区开展D级园区创建省级复核;组织专家开展徽州区第二轮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指导服务;开展徽州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市场需求调查。
七是与332地质队和屯溪地质调查所签订地质灾害应急合作框架协议并组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
八是抓好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做好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迎接省防办组织抽查我市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
九是指导各区县制定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配合省应急厅完成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复核评估工作。
十是建议市政府领导结合包保区县,带队督导区县安全生产工作。
黄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