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55758/202503-00033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3-28
发布机构: 黄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3-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市应急管理局三举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作者: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3-28 08:55 信息来源:黄山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市应急管理局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要求,三举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规范检查行为。规范制定执法计划,科学确定行政检查频次和重点执法检查名单,确保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执法主体。实行“照单执法”,对照各行业领域检查事项清单、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规范实施检查、执法行为,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坚决杜绝逐利检查、任性检查。

二是优化执法方式。通过刚柔并济式执法、批评教育、以案释法等手段,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行“轻微首违不罚”,依法采取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柔性执法措施,做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是强化服务指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灵活运用说理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坚持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大力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在执法过程中耐心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帮助企业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