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55758/202505-00009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5-05-09
发布机构: 黄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5-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三)

作者:项鑫鑫 发布时间:2025-05-09 15:07 信息来源:黄山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深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黄山市应急管理局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加快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现将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供其他企业参考。

案例一:2025年3月23日,歙县新丰化工有限公司胡某某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精馏车间甲醇废液槽泵底部有大量液体,经辨认后确定该液体为易燃液体甲醇,极易发生起火燃烧。胡某某立即切断该泵电源停止工作,并将情况告知安环部及机修部门,经现场检查确认,该泵出口有两条管道,其中一条管道停用后仅安装了一道阀门,并未安装盲板,因泵工作时产生震动导致该阀门出现松动,甲醇从阀门出口处漏出,机修部门立即对阀门进行更换并加装盲板。胡某某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理了隐患,避免了可能发生的物料泄漏及生产事故,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的生产安全,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公司对该员工奖励金额500元。

案例二:2025年3月31日,黄山加佳荧光材料有限公司员工方某某在工作时,发现4#反应釜加料斗电动旋转阀的主轴位置检测传感器的电源线(DC24V电源)外套管发热变形,他立即将该隐患进行上报,车间主任接到反馈后,通知机修人员检查线皮异常破损电源线确认,24V正负电线短路发热,随后重新接线,并做好绝缘措施排除隐患。方某某及时发现并上报隐患,避免了可能发生的火灾及生产事故,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的生产安全,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公司对该员工奖励金额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