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工贸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七)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也是维护员工权益和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发全员参与隐患治理的积极性,形成“人人查隐患、全员保安全”的良性氛围。此次发布的案例,集中展现了企业内部隐患举报机制的运行实效,也为其它工贸企业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参考。
案例一:2025年3月17日,黄山奥菲家具有限公司水电工方某发现公司生产区一室外消火栓松动并且处于无水状态,遂即向安环部负责人报告了相关情况。后经核实系物流公司车辆倒车时不小心撞断,且私自关闭此处消火栓水阀。一旦发生火情将影响初期火灾扑救,导致火灾损失及影响范围扩大。企业已第一时间采取更换室外消火栓的措施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企业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员工200元。(黄山高新区安环局提供)
案例二:2025年4月10日,黄山恒鹰实业有限公司铸造车间潘某发现,2号风机存在电线破损情况,存在触电和引发火情的隐患。潘某第一时间向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汇报,经现场核查,该隐患确实存在,车间安全管理人员立即联系车间负责人,当时对该风机电线进行了更换,消除了安全隐患。公司给予隐患发现人潘某现金200元的奖励。(徽州区应急管理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