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工贸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九)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也是维护员工权益和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发全员参与隐患治理的积极性,形成“人人查隐患、全员保安全”的良性氛围。此次发布的案例,集中展现了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运行实效,也为其它工贸企业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参考。
案例一:2025年7月22日,黄山市强峰铝业有限公司分料车间行车吊运工人柯某某发现QFQZ004行车刹车制动行程偏大,存在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汇报,经核实,报告的隐患确实存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立即联系设备部负责人,当天对QFQZ004行车刹车制动进行更换,消除了安全隐患。根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对该隐患发现人员柯某某奖励了200元。(歙县应急管理局提供)
案例二:2025年8月24日,黄山天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的生产部技术员杨某某发现在成品仓库摆放的废旧机器的螺杆突出,容易将来往人员划伤,第一时间和机修部沟通,解决安全隐患。公司对于杨某某这种在车间内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行为,给予奖励200元。(歙县应急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