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工贸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十一)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也是维护员工权益和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发全员参与隐患治理的积极性,形成“人人查隐患、全员保安全”的良性氛围。此次发布的案例,集中展现了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运行实效,也为其它工贸企业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参考。
案例一:.2025年8月28日,黄山市东意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职工江某某报告食堂就餐厅上方线槽盖板脱落,存在砸伤人员的安全风险。经现场核查确认情况属实,公司立即安排人员对隐患进行排查,对盖板进行加固,消除了该安全隐患,依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江某某发放奖励资金50元。(歙县应急管理局提供)
案例二:2025年9月5日,安徽省黄山市恒厦混凝土有限公司铲车工吴某在砂石料仓进行上料作业时,发现料场防坠落挡板有破损缺口,存在人员坠落安全风险。他第一时间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汇报情况,经公司核实,该员工报告的安全隐患确实存在,公司立即安排人员对隐患进行排查,裁料重新电焊修复加固,消除了该安全隐患。根据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内部举报奖励制度规定,对该隐患发现员工吴某奖励金额100元。(黟县应急管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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