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安徽省安委会 2020 年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安徽省安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坚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继续坚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两下降”的工作目标,为完成“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坚实的安全基础。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各地各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干部培训内容。组织“铸安”宣传队深入各地、各行业领域加强学习贯彻,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牵头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应急厅,协同责任单位: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等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适时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督导,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协同责任单位: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加大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措施和要求,加强专项督导,适时组织开展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2020年各项任务措施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分别落实)
4.谋划全省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起草《安徽省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推进交通运输、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起草工作。打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落实收官之战,进一步推动落实2020年之前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确保实现规划目标。(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发展改革委,协同责任单位:省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5.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切实发挥考核巡查的“指挥棒”作用。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落到实处。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对新调整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轮训,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牵头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应急厅,协同责任单位: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经济杠杆、差异化监管等激励措施,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严格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进一步完善省属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工作,加强对改革重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切实发挥在皖央企和省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的表率作用。建立健全省属企业境外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督促提醒机制。(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国资委,协同责任单位: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8.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推动建立事故调查报告库,进一步强化事故原因深度分析。严格事故挂牌督办,加大约谈、警示、通报等工作力度,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煤监局,协同责任单位: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9.全力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加快推进化工产业升级,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深化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灰犀牛”风险(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危险废物排查,集中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协同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
10.深化矿山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严厉打击煤矿“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力度,督促采深超千米和灾害严重矿井制定减人规划,明确减人目标。(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安徽煤监局等)。强制淘汰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非阻燃材料以及干式制动井下无轨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的车辆等落后工艺设备,加大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力度,深入开展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组织开展一批尾矿库闭库销库。(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
11.开展建设施工安全综合治理。以房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重点开展综合性治理,聚焦桥梁隧道、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建筑市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等)
12. 强化交通运输重点治理。严厉打击道路客运企业非法营运行为,加强“两客一危”、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和企业安全监管,强化车辆联网联控,加大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以及异地挂靠车辆和企业的治理力度。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上跨铁路的公路桥梁、道口安全管理,提升道路桥梁本质安全水平。推进铁路安全管理立法工作,健全完善高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护路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等)。
13. 强化火灾风险防控。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各项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城中村、群租房、老旧小区、民俗客栈、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高风险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加大执法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加强林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应急厅、省林业局等)
14.深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强化工贸金属冶炼、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省应急厅)持续推进烟花爆竹、民航、城市轨道交通、特种设备、民爆、电力、油气输送管道、旅游、农机、渔业、军工、校园实验室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安徽民航安全监管局、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国防科工办、省教育厅等)
15. 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城市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的规定,创建全国安全发展城市。(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协同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防办等)
四、构建完善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16. 完善法律法规。突出抓好《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加快配套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适时修订《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水利厅、省地震局、省民政厅等)
17.健全执法保障。待国家有关制度出台后,及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关于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配备和培训,进一步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做好资金装备保障,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委编办、安徽煤监局,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等)
18.执法服务并重。推动落实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合理划分执法管辖权限,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和省级应急管理综合平台,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五、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体系
19.持续推进科技兴安、科技强安。对接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加快建设省级应急管理综合平台、指挥调度、办公自动化等系统,建设应急管理“智慧中枢”。推进交通管理大数据平台、“智慧消防”等信息化建设工作。维护好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地质灾害等事故监测预警系统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全程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恶劣天气条件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全面提高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运营科学化、智能化水平。扩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覆盖面,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的接入,推进建设城市生命线以及尾矿库、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充分利用煤矿领域“两图两系统”(全省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联网信息传输系统)实施远程监察。(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安徽煤监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20.完善社会化市场化的风险防控制度。宣传落实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督促企业一线员工以“零容忍”标准履职尽责,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形成无缝对接、运转高效的工作闭环,把隐藏在身边的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实现安全生产群防群治。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推动高危企业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督促高危企业全面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落实安责险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技术规范。研究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制度,推动形成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严格“黑名单”管理,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运用制度化手段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财政厅、安徽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
21.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落实《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开展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工作,深化煤矿瓦斯、透水、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推动“两客一危”车辆安装升级防碰撞设备、驾驶人智能监控报警装置等。开展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加大城市重点铁路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封闭的推进力度。深化渔业、农机、公路水运工程和电力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安徽煤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等)
22.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继续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共建项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省市共建、政企共建方式,推进危化、非煤矿山、水上救援等骨干专业救援队伍装备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安徽省第四届危险化学品救援技术竞赛,促进全省危化救援队伍提升技术战术水平。督促指导非煤矿山救护队伍及其依托组建单位强化队伍训练和考核,有效提高队伍管理和救援技战术水平。以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为牵引,深入开展消防实战演练,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管理使用,定期对政府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和单位微型消防站开展业务指导,建立完善联动机制。制定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紧急征用和奖励补偿办法。积极组织参加全国首届社会应急力量技能比武。建立吸纳优秀人才加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机制。(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消防总队等)
23.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广大干部履职尽责、动真碰硬、担当作为。指导推动各地政府充实市、县两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做好资金、装备保障。开展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培训。(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协同责任单位: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4.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的制度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组织形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教育矩阵,健全公民安全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化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和技能,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大力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考试制度。(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应急管理厅、团省委、省总工会、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安徽煤监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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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时间:2020-02-23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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