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的通知
各区县、黄山风景区、黄山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鉴于目前防汛形势,根据《黄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6月20日7时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判灾害风险,及时提升应急响应等级;加强江河洪水、小型水库、山洪、地质灾害和城乡内涝防御工作;严格落实“叫应”机制,坚决果断提前彻底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强化抢险救援队伍备勤,做好防汛抗旱物资调拨准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第一时间上报灾情险情,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黄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