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等有关规定,经评审组织单位组织现场复核,现决定核准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净化厂)、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厂)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