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看安法 | 本期话题:为何要重视从业人员心理健康?

发布日期:2021-09-09 15:16信息来源:应急管理报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编者按:
为了更好地宣贯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中国应急管理报特从修改后的条款中挑选了若干主题,分别邀请专家从法理的角度点评《安全生产法》修改的积极意义,请执法人员从执法实践的角度对如何更好地推动相应修改条款的落实及企业需要做哪些准备加以阐释,敬请关注!


● 本期关注

为何要重视从业人员心理健康?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 :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建立预防事故心理防线
彰显心理健康重要作用

■ 祝卓宏


   《安全生产法》将原第四十一条改为第四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更加关注企事业等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心理健康,这一修改充分彰显了心理健康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也从法律角度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重视从业人员的心理状态、行为习惯,真正从心理角度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工作。
   笔者从安全心理学角度和大家分享一下,如何充分理解增加这一条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落实这一条款。
   重视从业人员心理健康是安全生产的内在必然要求。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可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及环境因素三个方面。人的因素包括脑力疲劳、情绪波动、注意力不集中、判断错误、侥幸心理、人际冲突等多个方面。物的因素之所以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往往与设计不科学、管理不善、维护不良、操作不慎等人的因素有关。环境因素所致生产安全事故往往与预测不准确、预报不及时、预防不到位等人的因素有关。所以,预防生产安全问题必须从人的因素和人的管理入手。
   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首先是人防,而人防首先是心防。2016年12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和其他用人单位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为员工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传授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为员工主动寻求心理健康服务创造条件。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员工,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这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也体现了从法律层面保障员工心理健康权益,从心理健康的维度为安全生产提供了重要保障。
   维护从业人员心理健康是确保生产安全的第一道防线。2020年7月7日的贵州公交车坠湖事件,造成21人死亡、18人受伤。而事件原因为涉事公交车司机张某因生活原因产生仇视社会、报复社会的想法。这一事件发生后,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印发警示通报要求“督促公交企业密切关注驾驶员身体、心理健康状况,严禁心理不健康的驾驶员上岗从事营运”。这类事故一再提醒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重视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才能建立确保生产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从业人员心理健康需要个体、单位和社会共同维护。影响心理健康的因素有很多,有个体生物学因素,如遗传因素、身体状况、疲劳程度、性别、年龄等,还有心理因素,如认知功能、智力、注意力、情绪状态、个性特征、人际关系、工作经验等,还有家庭、社会因素,如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婚姻状况、企业文化、单位氛围、领导风格、社会心态等。
   为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用人单位在招聘、选用从业人员时需要根据岗位特点对其认知灵活性、情绪稳定性及个性因素进行评估,定期对某些特殊岗位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进行监测,特别是公交车司机、长途货车司机、高铁及飞机驾驶员等要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
   企业要为生活压力较大、情绪不稳、个性偏激、认知偏差、行为偏狭或已经有明显心理问题的员工提供心理疏导、心理援助等服务,必要时安排其转岗换位、暂时停职或安排到医院接受诊治。
    同时,维护从业员工的心理健康不能仅凭举办几次讲座、发放几份科普材料,还需要个人从维护自身健康、家庭幸福的角度重视心理健康,更需要单位负责人从维护员工健康权益、确保生产安全的维度予以高度重视,做到领导负责、制度保障、预算保障,将心理健康与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加大对劳动者身心健康的
人文关怀和保护力度

■ 林矩鸿


    思想不集中、技术不熟练、受环境干扰导致判断失误等,这些都容易导致事故发生。而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首次增加“应当关注从业人员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相信这一条款的落地将切实减少因员工身心状况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新的风险不断涌现,从业人员可能会产生心理紧张、惶恐不安和急躁情绪,甚至导致心理障碍、心理疾病。因此,关注人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十分重要,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之一。笔者认为,落实好这一条款,必须要做好三个“精”。
    精确化检查服务。各地在贯彻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时,执法与服务要并重,服务为上,让企业更加重视安全文化建设,让从业人员主动学习安全技能。针对不同类型的不良心理状况,企业可以通过开办知识讲座、座谈会等形式,面对面解答员工的疑问,为其疏解焦虑情绪,消除恐慌心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反习惯性违章、危险点分析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消除员工潜在的不安全心理。同时,通过不断推进标准化建设,使每名员工的行为符合标准。应急管理部门可以联合工会等对建立健全心理疏导长效机制、维护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合法权益开展检查,让执法更有温度。
    精准化心理疏导。心理疏导体现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企业可实施情绪动态管理办法,设置员工思想情绪动态管理看板,利用笑脸、哭脸等表情符号描述员工当天的心情,询问有情绪的员工相关原因,一旦发现苗头,及时疏导解决并建立台账。同时,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企业工作计划,每年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从业人员的安全心理、安全态度和安全习惯的形成,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也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一个需要长期自觉学习、逐步深入、积极实践的漫长过程,企业要从心理过程、特征和状态入手,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培训和矫正,克服自我表现心理、从众心理、凭经验心理、侥幸心理、麻痹心理等不良状态。
    精细化精神慰藉。企业可建立建设“家园”文化,让班组园地“爱心卡”里面一张张亲人的笑脸,承载家人的嘱托与关爱,为员工真正做到“我能安全”提供有力支撑;开辟班组温馨屋,组织员工畅聊活动、互夸活动,让员工找到家的归属感,释放压力提升班组成员之间的凝聚力、荣誉感;组织员工家属进班组,亲身体验员工艰辛的工作,“零距离”叮嘱自己的亲人牢记安全,遵章作业。另外,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开辟“心理援助”类热线,及时疏导员工情绪并保护好员工的隐私。

(作者单位: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