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是抓责任落实的“牛鼻子”

——安徽省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破题之举

发布日期:2024-04-08 10:07信息来源:特别关注 责任编辑:丁斌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新年伊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引人注目的八大行动中,把“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其中,足可见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管理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企业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的必要手段,也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之举!这其中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更是重中之重的事情。当前,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屡禁不止,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说明很多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认识不到位,投入不足,三级教育流于形式、无证上岗等问题隐患较为严重。

人既是违章和事故的肇事者,又是事故伤害的承受者。环境安全靠人来维护,设备设施靠人来操作保养,隐患靠人来排查整改,安全制度靠人来遵守和检查,人的安全意识始终是安全的第一要素,而不是其他的因素。管不住人,一切严密设计的制度、科学的流程、可行的标准规范,都落实不下去。

要想做好动态化的安全工作,务必要管好人,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核心要素,时刻把握好“人”这个要素的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把“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列为首要行动,可谓是抓住了事故防范的“牛鼻子”。

三年行动对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的具体要求

国家层面的要求: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办公室会同中央党校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固化完善“中央党校主课堂 +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

2024 年,重点开展矿山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2025 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2026 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安徽省的要求:安徽省应急管理部门将会同省委党校落实国家培训方案,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 + 省、市、县(区、市)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

摘要其中几点 :2024 年,重点开展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2025 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2026 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为此,安徽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责任落实、加强安全投入、完善法规制度、强化正向激励、强化考核巡查 6 个方面,明确系列保障措施,确保行动落地见效。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还将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 ;要求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治本攻坚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安徽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的做法与成效

自 2018 年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组建以来,厅党委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对提升安全监管效能的基础保障作 用。 从 机 构、 人 员、 制 度、 经费、执法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和力度,取得显著成效。2023 年,安徽省累计组织安全考试21060场次,344561人次,合格 226909人次,合格率 65.8%。其中,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考试 66652人次,合格 45684人次,合格率 68.5%。

在提升安全生产培考质效上,安徽省的主要做法是,首先制定安全培训考试工作执法计划,依法对全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督检查,规范实施考核发证工作。

2022—2023 年,安徽省厅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专项整治行动,检查 94 家培训机构、66 家考试点、37 家高危企业,发现各类问题 443项。对 3 家培训机构立案处罚,对4 家不满足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暂停开展业务,对 3 家不符合考试条件的考试点暂停考试工作,对 1 家矿山企业使用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线索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其次,推进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办理“一件事场景建设”,优化调整布设国家安全生产考核系统,健全落实退出机制,将全省原有 72 个考试点精简压缩至 30 个。发挥年度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纳入对市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等。

依托“互联网 + 执法”系统,完善培训效果检查执法手段。在全国率先建立“逢查必考”题目和操作模块,开发了专门题库,把程序嵌入互联网执法系统,随机生成试卷二维码发送到被检查人员手机,全省应急系统各级执法人员可现场对被检查单位的人员开展测试,系统自动评分。此系统自 2023 年 8 月运行以来,已完成 7.1 万人次的现场测试,测试成绩作为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能力的重要参考。

最后,强化培训考试的法制化、标准化建设。2022 年出台发布《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 3 个地方规定,填补了安徽省空白,得到了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培训机构的一致好评,极大地提升了安全培训的规范化水平。

“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的优势与不足

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方案》提出固化完善“中央党校主课堂 + 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

这里有几个关键词需特别关注,固化完善、“中央党校主课堂 + 各地区分课堂”同步、重点行业领域和全覆盖。

所谓固化完善,是指这种培训组织方式已在实践中得到验证,取得了良好效果,要坚持基本方式、持续完善 ;所谓“中央党校主课堂 + 各地区分课堂”同步,是指教学的方式为线上培训,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异地同步教学,最大限度增加受众、减少培训成本 ;所谓重点行业领域是指三年行动中涉及的主要行业领域,包括高危行业及部分非高危行业 ;所谓全覆盖,是指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全员参加,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中央党校主课堂 + 各地区分课堂”同步教学,是“互联网+安全培训”的产物。相比传统面授的教学方式,在线培训的优势和不足都非常鲜明,需要在教学实践中扬长避短、不断完善。

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优质教师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中央党校主课堂的教师,来自国内安全生产领域各行业的顶级专家学者,甚至高层次领导干部,通过线上教学可实现“专家声音”传播最大化,部分弥补了基层严重缺乏高层次教师的缺憾。

第二,线上教学的灵活性与便利性。学员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手机或电脑接受培训,利用碎片化的时间学习,提升学习效率。在线培训系统的回放功能还能让学员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和需求,选择个性化的学习内容和进度安排,帮助学员更深入地学习和掌握知识。

第三,节约成本。相比传统的线下面授形式,在线培训系统可大幅降低培训成本。学员无需支付高额的交通、住宿及培训场地费,而且各地分课堂亦能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当然,在线培训系统也有几点不足之处。首先,无法像线下一样实现面对面交流,给重大问题的深入研讨与实时反馈带来不小弊端。

其次是教学效果评估困难。线上培训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难以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仅通过考试来评估学习成果的方式既不全面也不够准确。在线培训系统作为一种创新的教育培训工具,具有灵活性、低成本和个性化学习的优势。尽管它目前还无法完全取代传统的线下培训方式,但它有潜力在安全培训领域中扮演重要角色。

对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质效的思考

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培训 , 要突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课程的比重。可选择启发式、体验式、沉浸式的教学组织方式。如果教学者流于形式、不结合企业安全管理实践空谈,学习者往往味同嚼蜡,学得不深不透。

那么如何破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教学中的低效局面?笔者根据多年安全培训教学经验抛砖引玉,总结了“一个心得、一个必须、四个要点”,供同行们参考、批评指正。

“一个心得”——即法律法规不仅要讲,更要想和练掌握知识、形成能力的过程,需要经历“意识确立、知识获取、掌握方法会实操”三个阶段,才能形成一个完整闭环。“意识”解决愿意不愿意的问题 ;“知识”解决知道不知道原理的问题 ;“方法技能”解决会不会动手干的问题。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对高层领导主要解决意识淡薄的问题,愿意为安全投入人力、物力资源。

“一个必须”——必须把违法违规的责任后果讲到位。2018 年 9 月,安徽省举办全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警示教育培训班,100 多名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

开班第一课,笔者向全体学员提出一个问题 :“企业发生事故、造成多大损失,其主要负责人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对此,有答“死亡 10 人,老板要判刑”;有说“死亡 5 人以上”;也有答案“最少死亡3 人才会被追究刑责”……

针对学员的模糊认识,笔者给出正确答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 条司法解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35条司法解释,死亡 1 人或重伤 3 人即达到刑事起诉的“门槛”。由于这个结论让全体学员大为震惊,笔者趁热打铁地剖析了两起因“死亡 1人导致企业主要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每人都要明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是红线,企业领导者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违章作业等同于主观故意的谋财害命。此类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程度不堪设想。鉴于学员们的模糊认识被“当头一棒”后,在接下来的教学中异常认真,对违法责任部分的学习格外重视,主动请教授课人员。这个例子表明,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必须把违法责任的严重性讲明白、讲到位,破除企业管理者的模糊认识、侥幸心理,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警示是有效方式。

讲授安全法律法规课程要把握的4个要点:一要讲明安全法律法规出台或修订的背景,阐明必要性、紧迫性 ;二要讲清安全法律法规框架结构、内在逻辑关系,便于学员更好地掌握法规各条款内在的联系、逻辑架构,形成知识体系的闭环 ;三要讲透安全法律法规制定或修订的主要亮点,有利于快速掌握新法规不同以往规定的核心内容 ;四要讲明安全法律法规怎么去落实。对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来说,仅掌握法律法规的条款内容是不够的,还必须明白怎样落地实践法规的要求。

综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安全生产监管的基础工作,各行业都应扎扎实实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要求,从而带动企业整体安全意识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