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工贸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五)

发布日期:2025-04-23 09:28信息来源:黄山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也是维护员工权益和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发全员参与隐患治理的积极性,形成“人人查隐患、全员保安全”的良性氛围。此次发布的案例,集中展现了企业内部隐患举报机制的运行实效,也为其它工贸企业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参考。

案例一:2025年3月5日下午17时35分,安徽陶芯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生产主管倪某,发现危险化学品仓库发生蚀刻液泄漏,立即向公司生产负责人报告,生产负责人现场查看后立即疏散员工并拨打119报警电话。因发现及时,处置得当,该事件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根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该公司对倪某兑现奖励金额1000元。(祁门县应急管理局提供)

案例二:2025年3月10日上午,黄山美事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员工方某发现车间设备摇臂钻床钻套开裂,存在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经核实,报告隐患确实存在,公司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停用检修进行隐患排查,3月11日下午完成整改,企业给该员工兑现奖励金额100元。(黄山区应急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