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工贸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十)

发布日期:2025-09-04 09:26信息来源:黄山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余安琪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也是维护员工权益和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发全员参与隐患治理的积极性,形成“人人查隐患、全员保安全”的良性氛围。此次发布的案例,集中展现了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运行实效,也为其它工贸企业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参考。

案例一:2025年8月5日,黄山娜美服饰有限公司员工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厂房内一处空调的电气线路裸露在外,且在该区域存有大量可燃物,存在引发电气火灾和人员触电的安全风险,该员工立即向公司进行汇报。公司收到反映后,迅速对事故隐患进行处置,更换电气线路,同时向发现并报告的员工给予200元现金奖励。(屯溪区应急管理局提供)

案例二:2025年8月13日,黄山鼎奇链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固定气瓶的铰链松动,不能有效将气瓶固定在靠墙位置,有倾倒风险,该员工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对铰链重新打孔固定,及时消除隐患,同时给予该员工实物奖励。(屯溪区应急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