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工贸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十三)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也是维护员工权益和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发全员参与隐患治理的积极性,形成“人人查隐患、全员保安全”的良性氛围。此次发布的案例,集中展现了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运行实效,也为其它工贸企业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参考。
案例一:2025年12月27日,黄山华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车间主任胡某某,发现承包单位作业人员在搭建钢构登高作业时未系安全带,存在高处坠落安全风险,于是第一时间向公司安委会报告。经核实,该隐患确实存在,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立即责令现场施工人员停工整改,并告知承包单位负责人加强现场监督和安全培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公司对胡某某奖励50元。(徽州区应急管理局提供)
案例二:2025年12月,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特版机加工车间胡某发现:特版机加工校圆机,员工根据版辊的尺寸在触摸屏上输入数据,进行全自动校圆。如果尺寸输错,压力过大,员工又没有及时发现,有可能造成下轴断裂引发事故。为了防止断轴事故发生,胡某将问题反馈给设备部,希望通过设备改善解决。设备部王某和胡某经现场观察研究,给校圆机加装了压力检测装置,连续5秒压力超过设定值,整个校圆机停止工作,避免断轴事故发生,消除了安全事故隐患。公司对王某、胡某奖励了300元。(徽州区应急管理局提供)
皖公网安备 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