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深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黄山市应急管理局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加快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现将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供其他企业参考。
案例一:2025年11月28日晚,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员工汪某在例行巡查时,发现车间一楼1号卧式虹吸刮刀卸料离心机的液压驱动轴油管存在渗油现象。汪某立即向车间主任汇报,并协助安排维修人员紧急更换受损油管。若未及时发现处理,液压系统压力不足可能导致刮刀无法准确定位,进而引发离心机不平衡抖动等异常工况,存在设备损坏伤人风险,因汪某隐患排查和及时报告,该安全隐患得以有效消除。企业依据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对汪某及维修负责人胡某给予100元奖励,以表彰其排查和处置安全隐患行为。
案例二:2025年10月15日,黄山友谊南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员工汪某某在作业时发现关键设备离心机的固定螺杆存在异常松动,发现螺杆本体靠近螺纹根部位置已出现一条长约2厘米的裂纹,汪某某立即通过安全管理系统提交了详细的图文报告,并报告车间主任。运营部派维修人员紧急停机抢修更换螺杆。该隐患若未及时发现处理,在设备高速运转产生的巨大离心力作用下,螺杆极可能在短期内发生断裂,导致整个离心机转子失衡,引发机械伤害事故。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对汪某某奖励600元,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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