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工贸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十六)

发布日期:2026-02-13 10:24信息来源:黄山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余安琪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也是维护员工权益和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发全员参与隐患治理的积极性,形成“人人查隐患、全员保安全”的良性氛围。此次发布的案例,集中展现了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运行实效,也为其它工贸企业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参考。

案例一:2025年12月,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特版电镀车间胡某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镀铬3#槽的碳刷螺栓未采用防松脱措施,易引发撞击事故。公司接到反映后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根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规定,奖励了该员工200元。(徽州区应急管理局提供)

案例二:2025年12月,安徽卓朴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范某某发现公司方滑枕龙门,使用钣金防护板上的按钮进行松拉刀,作业过程中存在机械伤害风险。范某某立即反映该问题并结合实际调整按钮位置,避免作了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机械伤害。公司根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规定,奖励了该员工200元。(徽州区应急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