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工贸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十八)

发布日期:2026-04-23 09:33信息来源:黄山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余安琪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也是维护员工权益和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发全员参与隐患治理的积极性,形成“人人查隐患、全员保安全”的良性氛围。此次发布的案例,集中展现了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运行实效,也为其它工贸企业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参考。

案例一:2026年3月23日,黄山依杰纺织品有限公司员工盛某某在车间巡查时,发现四号车间一处井盖破损,车间员工通过此处时有坠井摔伤的风险,车辆碾压易爆胎、失控,引发事故。盛某某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公司,经公司核实后,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消除了风险隐患。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奖励盛某某100元。(黄山区应急管理局提供)

案例二:2026年3月27日,黄山备禾模具有限公司员工汪某某,在产品制作过程中,听到滚塑机B臂固定圆盘有异响,随即停机,并第一时间向公司安全员报告。经核实,异响原因未设备主轴头与大臂螺母松动,转动比失调,情况严重或可导致固定盘脱落,造成人身伤害。公司立即安排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对该员工给予100元现金奖励。(黄山区应急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