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四举措”推进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建设
黄山市应急管理局采取“四举措”,切实推进黄山徽州化工园区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建设工作,强化资金管理,细化资金使用,保障项目顺利有序推进。
一是规范建设程序。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总体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施工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负责人落实议定事项,强化项目建设各环节的衔接,保证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按照项目审批、招投标工程预算价格,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格审查,确保各项工程资金申请、拨付符合程序、符合规定。
四是加强组织协调。市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及时进行通报。徽州区同步成立项目建设区级工作专班,加强项目组织领导,高标准推进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