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防治和防汛抗旱科
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副科长:储斐 0559-2355608
办公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北海路162号601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周一至周五)
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机构职责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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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具体职责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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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组织拟订地方性消防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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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参与拟订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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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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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汇总分析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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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拟订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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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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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按规定参与一般、较大火灾调查处理(或调查评估)并承担有关工作,负责一般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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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参与消防、森林火灾防治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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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承担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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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订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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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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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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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订水旱灾害应急救援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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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掌握汛情、旱情并协同有关部门发布信息,指导监督重要江河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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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承担重大水旱灾害和防御台风调查评估的组织指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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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参与防汛抗旱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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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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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局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皖公网安备 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