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55758/202401-00032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黄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1-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市应急局印发值班工作规定

作者: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4-01-26 17:22 信息来源:黄山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值班工作,根据《全国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试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值班工作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值班工作要求,市应急局修订印发值班工作规定,对局机关值班组成、值班编班及值班职责等进行了明确。

规定指出,当在防汛抗旱期、森林防火期、冰冻雨雪天气、抗震救灾、重要时间段和发生重大灾害事故进入应急响应期间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加强值班的,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统筹从相关业务科室抽调人员加强值班,确保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高效。

规定要求,所有值班人员本人手机或备用联系方式需24小时保持畅通,在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对值班、带班人员违反值班纪律的,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规定还对值班交接班、值班流程及要求、值班纪律、工作保障等事项进行了强调。